关于火山数字商标权的严正声明

时间:2015-10-15 来源 : 浏览:1843

  近期我司发现,在百度搜索“火山数字”的关键词时会进入其它公司的网站页面,导致广大客户产生严重误认。我司对此进行了调查和证据收集,发现同行利用百度付费推广,非法使用“火山数字”等关键词进行网络推广,恶意利用我司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效益,根据商标法规定,这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已严重侵犯我司名誉和合法权利。

侵权截图如下:

www.zghuoshan.com

为了维护我司权益,我司谨此严正声明

一、“火山数字”商标为我司依法注册和独占使用的商标,我司从未授权或者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使用。任何企业、个人或其他形式的机构,未经过我司授权许可,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使用、盗用、假冒行为。

二、对于上述恶意利用我司商标的侵权行为,目前我司已采取相关法律行动,追究其法律责任,同时向百度公司进行投诉,要求尽快清除非法推广链接。

三、我司自成立以来,一直以诚信、专业、高效的理念,着力打造中国数字图像系统整合领导者,多年来,赢得广泛的信赖和支持,在行业内已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我们将继续以负责的态度,扎实的作风,一如既往的提供最细致、周到的服务!

四、望广大客户,在百度搜索“火山数字”相关关键词时,请注意鉴别推广链接的真伪,请认准火山数字官方网站:www.zghuoshan.com

深圳市火山图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

2015-9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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